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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2 15:14 | 查看: 37943| 回复: 0 北京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马伟 发自银川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解决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面临的瓶颈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党委政法委、妇联等20个部门正式印发《宁夏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清单》),推出54项关爱服务措施,全面覆盖流动儿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六大方面需求。
    据了解,针对0至6岁流动儿童,《清单》细化了普惠补贴标准,明确可在常住地享受13次标准化免费健康体检。其中,3至6岁经济困难在园流动儿童,每年可减免1500元保教费,并补助900元生活费。
    教育保障方面,清单明确了小学、初高中寄宿与非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免除学杂费;医疗健康方面,全区流动儿童及随行家属可在常住地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民政“明天计划”专项医疗康复救助;住房保障上,宁夏推进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针对特殊群体帮扶与城市融入,清单明确落实孤儿养育津贴“跨省通办、差额补差”机制,对户籍地津贴标准低于宁夏的流动儿童全额补差。
    宁夏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推动居住证网上申领、全区共享互认;优化校园周边公交服务,依托公共就业平台为随迁儿童家长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便利,全方位助力流动儿童家庭稳定就业、深度融入城市。
    宁夏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清单》的发布,标志着宁夏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权益方面迈出坚实一步,为破解流动儿童“城市融入难”提供了可操作的宁夏方案。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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