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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6 11:11 | 查看: 71014| 回复: 0 北京
    本报讯(记者姜雨晴)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积极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指引》包括6个章节,共42条,系统回答了数据产权登记谁来登、登什么、怎么登、登了有什么用,为登记申请人、登记机构等提供清晰全面、规范统一的操作指引。
    数据具有易复制性、可融合性等特征,通过数据流通实现更大规模、更多类型的数据融合,是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当前,在数据流通过程中,由于企业对数据权属、合规等存在顾虑,市场上涌现了各种类型的登记服务,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合规证明。但由于不同登记标准不一、互认不足,增加了数据流通交易成本。《指引》建立的目的,就是落实数据产权制度,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统一的产权凭证,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以促进数据流通开发利用为导向,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等各类形态数据,都可以参照《指引》进行数据产权登记。
    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由可信的登记机构发放,对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产权明确性等进行审查,是数据权属、合规等的有力证明。未来,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作用,还将随着数据市场化价值化方式的增加而更加多样。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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