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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4 09:56 | 查看: 11108| 回复: 0 北京
    酒类批发、零售两项行业标准本月正式实施
    本报讯 今年,商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SB/T 10391-2026)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SB/T 10392-2026)。7月1日起,这两项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记者从中国酒业协会了解到,这是上述两项标准实施21年来的首次重大修订,由中国酒业协会牵头,联合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五粮液、洋河、泸州老窖、京东集团、壹玖壹玖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同起草。“它们均为行业推荐性标准,其核心作用在于为酒类经营者提供经营管理的技术指引和规范参照,而非强制性执法依据。”中国酒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酒类流通领域最新修订的推荐性行业标准,我们鼓励各相关方积极关注、采标用标。”
    记者查阅两项标准,发现此次修订变化主要集中在数字化应用、商品溯源、未成年人保护、理性饮酒宣传等内容。
    《2024中国白酒产业发展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酒类流通行业注册企业数量达940万家,其中零售企业占比达95%。而现阶段我国酒类商品零售经营不仅涵盖商超、专卖店、品牌连锁、便利店等线下场所,电子商务更是成为重要渠道。
    对此,新标准新增“酒类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等术语定义,明确了线上经营主体。在经营条件方面,提出线上门店应选择合法合规平台,满足商品数字化展示、在线洽谈、电子签约、订单管理等基本功能需求;电商经营者应配备电子支付、订单管理、客户管理系统。在全流程管理方面,对电商经营者的采购信息记录、仓储配送条件、客户资质审核等环节提出了相应指引,推动线上线下协同运营。
    此外,标准在批发环节要求经营者建立销售全流程电子台账,在零售环节要求建立采购信息管理台账,推动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并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线下门店应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并核验疑似未成年人身份;线上平台采用实名认证,核验收货人年龄。
    针对新标准的实施,中国酒业协会建议企业对照标准梳理现有采购记录流程,了解关于供应商资质审核、商品信息记录、保存期限等方面的参考建议,并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指引,自查广告宣传内容。“中国酒业协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并对后续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持续完善标准内容。我们鼓励广大酒类经营者以新标准实施为契机,主动了解、对照提升,共同推动酒类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来源:消费日报 记者:唐瑞)
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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