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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6:42 | 查看: 60535| 回复: 0 北京
    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对考察、旅游、航运、渔业等南极活动作出规范。从迅速发展的南极旅游业,到包括磷虾捕捞在内的南极渔业,都将在我国法律层面实现有法可依。
    目前全球南极磷虾捕捞业、南极旅游业迅速发展,通过国家层面的立法来规范南极活动、保护南极环境,有利于加强我国南极活动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南极活动能力,为实现和平利用南极夯实法律基础。
    草案规定,申请南极考察、旅游、航运等活动许可,应当向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提交南极活动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应急计划、财产担保和保险证明等申请材料。
    南极旅游,能“带走”当地的小动物吗?根据草案,捕捉、获取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干扰南极动物、植物,以及采集陨石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规定,鼓励绿色低碳的方式开展南极活动,支持使用降碳、节能、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推动清洁能源应用。
    目前,极地旅游低碳设备领域的国产化进展较快。资深业内人士认为,草案鼓励以低碳方式开展南极活动,为国产设备推广创造了有利环境。立法的积极意义在于“有章可循、边界清晰”,它明确了南极旅游的许可、环保责任等,将为旅游提供清晰、稳定的合规边界。
    南极磷虾总是成群出没,可形成达数平方公里的巨大群体,被称为“南极海洋粮仓”。对此,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对南极渔业活动的许可作出规定。依据《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及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草案还对观察、检查和打击非法捕捞等作出规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草案规定了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南极考察、渔业、旅游、航运等活动,以及违反相关管理要求和环境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禁入、违法信息记录等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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