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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9 14:35 | 查看: 35810| 回复: 0 北京
    胡欣红
    据近日央视新闻报道,短短一个月内,某知名作家连续两次公开“打假”:一次针对的是泛滥全网、被错安在他名下的一篇散文,另一次针对的是平台兜售的伪造其亲笔签名书籍。就前者而言,该作家9年间反复澄清、多次发声,错误署名依旧在短视频、阅读平台等广泛传播。此外,各类杜撰语录、鸡汤金句常年捆绑其名字四处流转,让他疲于辟谣、分身乏术。
    伪托名人作品并非新生事物,古代书商便有假托先贤之名刊印伪书牟利的操作。随着技术的发展,造假门槛无限降低,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暴涨。普通原创文章少人问津,一旦冠上鲁迅、余华等知名作家名号,便能轻松收获转赞评,引流、带货收益随之而来。一些自媒体博主深谙流量逻辑,“借名人抬热度”成了惯常操作。
    风格与杜甫沉郁悲悯文风完全相悖的鸡汤短诗,被冠以“杜甫佳作”大肆传播;大量偏激、浮夸的句子被安在鲁迅身上,背离其文字底色……造假者迎合大众情绪、玩转“名人效应”;普通读者匆匆一瞥,也未曾想到查证原文、辨别真伪,由此,“以讹传讹”层层叠加。假借名家之名炮制、传播文本,侵蚀文化认知与法治底线,不能等闲视之。
    网络伪托作品泛滥,根源在于造假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平台审核缺位等。遏制这种现象,不能仅靠作家个人发声辟谣,亟须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普法宣传,对批量制售伪签名图书、大规模传播冒名文章的账号和店铺依法查处,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蹭流量”“搭便车”行为。各大平台须落实先审后发的管理义务,建立文学内容版权校验机制,对标注知名作家的散文、语录、诗词,自动比对权威正版文本库,及时拦截存疑内容。针对高频被冒用对象,设立专项甄别规则。文化机构、出版社应当主动承担正本责任,推出权威文集、语录汇编、勘误读物,为大众提供可信阅读渠道。
    “搭便车”造假牟利,绝非无伤大雅的事情,而是伤害原创、消解经典甚至涉嫌触碰法律的行为。多方协同、依法治理,才能清除网络伪托文弊,让每一位原创作者得到应有的尊重,让文化产业生机蓬勃、欣欣向荣。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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