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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6:01 | 查看: 49850| 回复: 0 北京
    @page{size:8.5in11in;margin-left:1.25in;margin-right:1.25in;margin-top:1in;margin-bottom:1in} p{line-height:150%;text-align:left;orphans:2;widows:2;text-indent:0.29in;margin-bottom:0.08in;direction:ltr;background:transparent} p.western{font-family:"TimesNewRoman",serif;font-size:12pt} p.cjk{font-size:12pt} a:link{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编者按: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这一战略背景下,构建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既是服务国家战略的迫切需求,也是中国经济学界面临的重要时代课题。李玲芳认为,中国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在中观层面可以从产业发展和产业规制两个独特维度展开。尽管每个维度都有相应的经典理论框架,但产业实践的速度远超理论研究的进展,相关知识在全球范围内均存在缺口。产业实践持续出新题,产业规制不断遇难题,这两个维度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判断:理论准备不足,自主知识体系亟待构建。
    一、产业发展实践:三大趋势与一个关键变量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实践正在呈现出一系列不同于发达经济体的独特特征,这些特征为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土壤。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三个重要趋势,而这三个趋势又共同指向一个关键的变量。
    (一)产业边界加速消融
    第一个趋势是产业边界的加速消融。当前,线上线下、生产与服务的传统边界正在快速消失。一方面,原生数字企业加速向线下渗透,拓展实体业务场景;另一方面,传统制造企业主动拥抱数字化转型,向线上服务延伸。这种双向融合之所以能够走通,关键在于中国具备两个独特条件:一是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使得物理闭环在技术上可行;二是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使得技术跃迁在经济上可期。
    这一趋势为理论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经济结构,已经超出了传统产业经济学的分类框架(如三次产业划分),亟需新的理论范式来准确刻画“产业边界消融”后的产业组织形态。与此同时,这也带来了显著挑战:现有产业组织理论主要基于发达经济体的产业分化逻辑构建,缺乏对“完整产业链+数字技术”这一中国独特条件的系统性理论抽象,导致既有分析工具在解释中国实践时存在局限。
    (二)数字技术产业落地的双重效应
    第二个趋势是数字技术在企业层面的产业落地呈现出显著的双重效应。数字技术进入传统企业后,既有可能顺利赋能,也可能产生组织摩擦,这种双重性为理论研究提出了新课题。
    从积极方面看,数字基础设施的赋能效应日益显现。通过云服务、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的介入,传统企业能够有效打通此前相互割裂的信息系统,实现跨系统、跨环节的数据贯通。从消极方面看,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引入也可能引发组织内部的权力重构。当算法开始介入绩效评估、决策分配等核心管理职能时,企业内部的传统权力结构随之被打破,横向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和纵向管理层级的抵触情绪都可能增加。
    这种双重效应为理论发展带来了全新议题及挑战。一方面,提供数字技术服务的平台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影响机理亟待深入研究,数据互操作性、系统锁定效应、平台依赖与自主性的平衡等议题均需要新的分析框架。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引入组织后的权力重构问题,也为“算法治理”研究打开了企业内部的全新视角——算法治理不仅发生在平台与入驻商家之间,同样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管理层级之间。
    (三)企业平台化趋势显现
    第三个趋势是企业平台化的范围显著扩大。平台不再仅仅是线上原生企业的专属组织形态,越来越多的传统制造企业通过打通数据链条、接入上下游资源和用户群体、主动管理网络效应,成功实现了平台化转型。实践中,甚至一些看似与传统平台无关的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平台特征,这充分说明平台边界在实践中已经显著泛化。
    这一趋势为拓展和修正传统平台理论提供了丰富的中国场景。既有平台理论主要基于线上原生平台(如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提炼而成,而“企业平台化”现象的广泛出现,使得制造业平台化中的网络效应管理、传统科层组织向平台架构转型的路径依赖等议题,成为尚待系统化的知识空白。
    (四)关键变量:企业数字素养
    上述三个趋势共同指向一个关键的变量——企业数字素养。笔者所在团队于2015年与阿里巴巴、嘉兴市统计局合作对数千余家企业进行了大规模调研,研究发现企业年龄、规模和对数字平台的熟悉程度显著影响数字化转型的成效。这一发现说明,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不仅要回答“往哪转、怎么转”的问题,还要回答“为什么同样的技术赋能,在不同企业会产生不同结果”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产业规制需求:两类问题与一个战略契机
    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竞争政策的保驾护航。笔者所在团队近几年承接数字经济反垄断科学监管创新研究相关课题,通过系统性梳理发现,当前数字经济反垄断面临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纳为两个维度:一是传统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条件下的演进,二是平台和算法催生的新型垄断行为的涌现。与此同时,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为中国从规则学习者转向规则制定者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
    (一)传统垄断行为的演进与变异
    传统的并购、纵向限制、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条件下演变出了新形态。并购行为转变为数据驱动的策略性扩张——收购的主要目的不再局限于盈利,而是为了获取关键数据和核心人才;纵向限制转变为跨市场的策略性封锁——以“二选一”为代表的限定交易行为,通过算法识别并自动惩罚入驻竞品的平台商家;人工智能产业更是出现了市场势力沿"芯片—云计算—开发框架—大模型—应用"技术栈垂直穿透的新格局,英伟达CUDA生态的闭环锁定效应使得国产替代产品在性能达标的情况下仍然难以实现规模化替代。这些新型垄断行为导致了更隐蔽的产出扭曲、资源错配和产业创新受抑。
    这为反垄断理论创新带来了重要机遇。垂直穿透机制、生态锁定效应、数据驱动型并购的福利分析等,都是亟待构建的新分析框架。然而,理论构建也面临显著挑战:相关市场界定中“单市场法”与“多市场法”的方法论分歧、SSNIP测试在“免费”服务条件下的适用性困境、市场势力评估中算力和数据等新型要素的量化方法等,均缺乏理论共识。正如笔者及团队今年发表在《管理科学学报》的论文所指出的,“与快速迭代的商业实践相比,理论研究仍相对滞后”。
    (二)新型垄断行为的不断涌现
    多边平台依托数据、算法和网络效应,催生了一系列传统反垄断框架难以有效识别的新型垄断行为。数据驱动的价格歧视行为,其福利效应具有显著的正反两面性,需要精细化的分析工具加以评估;算法主导的默契合谋,从早期的"信使型"合谋演进到“自主学习型”合谋,隐蔽性持续递增,算法"黑箱"尚未被有效打开;非对称互联互通问题,则使得推进互联互通的政策举措可能产生弱化价格竞争的意外后果。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使这些问题进一步升级:算法合谋更易达成、价格歧视可能内嵌于模型权重之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英伟达向OpenAI投资千亿美元并获取股权)具有经营者集中之实但无并购之名,传统并购审查机制难以有效覆盖。
    这些新型行为为理论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算法已经成为平台治理的核心机制——推荐系统分配市场可见性,定价算法塑造市场结构,这为构建“算法即治理”的分析框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但理论挑战同样突出:算法合谋的“黑箱”尚未被有效打开,其福利效应尚未形成定论,如何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扼杀创新效率之间找到恰当平衡,是数字经济竞争政策面临的核心难题。
    (三)战略契机:从规则学习者走向规则制定者
    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格局深刻调整的当下,中国面临着从规则学习者向规则制定者跨越的历史性契机。在平台经济时代,中国大量借鉴了欧美成熟经验——包括反垄断执法实践、“守门人”制度、GDPR(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这些制度实践共同塑造了全球平台治理的知识底座。然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正在深刻改变这一格局——欧美发达经济体对人工智能如何有效监管同样缺乏清晰答案。算法合谋的内在机制尚未厘清,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竞争法定性缺乏先例,个性化定价的规制路径仍在探索之中。这种全球性的理论缺口,为中国数字经济学者提供了难得的原创性理论创新空间。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中国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深层次的理论挑战。从产业发展实践看,产业边界消融、数字技术双重效应、企业平台化三大趋势,共同指向企业数字素养这一关键变量;从产业规制需求看,传统垄断行为的演进与新型垄断行为的涌现,构成了当前反垄断科学监管的核心议题,而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格局的深刻调整为我国从规则学习者转向规则制定者提供了战略契机。
    加快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需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第一,立足中国独特产业实践,加快构建能够准确刻画“产业边界消融”“企业平台化”等新经济现象的理论范式;第二,围绕数字技术落地的组织摩擦、算法治理等前沿议题,形成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针对数字经济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势力评估、算法合谋识别等核心难题,加强跨学科协同攻关;第四,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经济的丰富实践场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的制定,为全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展望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持续突破,数字经济的发展实践必将持续出新题,产业规制的现实需求也必将持续遇难题。这要求中国经济学界以更大的理论勇气和更强的学术自觉,加快构建数字经济自主知识体系,为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作者李玲芳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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