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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8 18:24 | 查看: 69270| 回复: 0 北京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黄韬铭)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是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手段。记者8日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我国将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坚决防止火灾事故重蹈覆辙。
    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表示,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坚决防止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避重就轻,确保调查质效。
    此外,我国还将健全以吸取教训为导向的一般火灾调查机制。对于大量一般火灾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查清直接原因、事故责任,提高调查效率,节约调查成本,通过调查出台管用措施,织密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标准。
    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派出现场督办组,调派全国专家骨干全程参与指导。同时,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实行提级调查。调查结案后,在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报告的同时,还将公布火灾的真相和细节。
    关于“尽职免责”,意见鲜明提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法履职、符合有关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主要目的是鼓励一线执法干部担当作为,避免‘检查有责、不查无责、多干责重、少干责轻’等情况。”王天瑞说。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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