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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7 12:02 | 查看: 12326| 回复: 0 北京
    近日,“商家在二手平台倒卖国保文物”事件备受关注。有群众举报称,有商家在“闲鱼”平台售卖疑似重要文物构件,其中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夏禹神祠被盗的一件正殿正脊东侧脊筒,和山西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泰山庙的失窃螭吻。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涉嫌售卖文物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调查和文物鉴定比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国保文物”在网络平台被公然非法售卖,令人震惊。事实上,这类现象并非个案。2022年,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公安和文物部门获悉,当地一处“国保”古建的构件在“闲鱼”上公开售卖,经查实为武乡北良侯福源院于多年前失窃的琉璃脊饰;2021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接到线索,某二手物品交易网站向外售卖贵重文物并承诺保真,警方顺着线索,成功将已有800年历史的文物“将军印”追回。
    网络交易日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它当成了文物非法流转的新渠道。文物能在二手平台非法流通“禁而难止”,暴露了网络二手交易存在的两大漏洞:一方面,平台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规定,文物经营须具备相应资质,文物买卖、拍卖均需严格登记备案。然而,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卖家身份审核和商品内容审查相对宽松,一些疑似文物或古建构件能够轻易上架交易,为非法文物流通提供了空间。
    另一方面,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文玩、古玩在网络平台交易日趋活跃,但针对网络环境下文物交易的监管手段仍显不足,一些违法行为借助网络平台隐蔽传播、快速交易,给执法和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网络平台不应成为文物倒卖的“暗门”。防止二手平台成为文物非法买卖的管理盲区,有关各方任重道远。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物网络交易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覆盖文物交易的网站评估体系,加大对平台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平台也应完善自身审核机制,加强对卖家的资质审查和商品审核;此外,公安、文物等部门可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刘扬涛)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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