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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1 18:34 | 查看: 44761| 回复: 0 北京
    本报北京5月8日电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为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检查效能,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明确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要限时补办。
% A8 d8 z2 F) G3 C6 C; s& `. d) r    据了解,“扫码入企”是规范行政检查的有效措施。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很多地方探索运用“扫码入企”治理乱检查,形成了不少有效经验做法。《通知》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扫码入企”作了进一步规范:严格统一赋码,明确省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统筹,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强化各级各部门执法数据对接和信息互认。
) V0 E$ F  O" q- h  v9 t    《通知》明晰检查内容,强调“执法码”是关联行政检查行为、显示检查任务的唯一数字标识,全面涵盖检查主体、人员、数量、事项、时间地点、结果等内容,企业一扫码就可以知道谁来查、查什么。明确扫码程序,严格扫码流程,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要报批报备检查任务,系统自动生成“执法码”;联合检查的,一次只赋一个码。% `; K( B; L3 s: ^0 q# `% e
    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一键反馈。入企检查后,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统一汇聚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o, J2 c, F: G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来源:中国青年报
2 u1 V) m7 d6 I2 Y    2026年05月09日 01版+ _* ^- y2 V. u7 t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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